#企業壟斷
最近又翻了 Peter Thiel 的從 0 到 1 ,當中提到壟斷企業的特徵:
1. 專利技術 - 公司所擁有的技術,比既有產品多了十倍以上的優勢
2. 網絡效應 - 可以用人帶人的方式,不斷地增加使用者
3. 規模經濟 - 增加一個客戶,對公司的成本幾乎沒有影響
4. 品牌優勢 - 在競爭當中,有品牌的人才有定價權
重看了這四點,覺得現今世界有點不一樣,在專利技術和規模經濟,以技術的層面來說,已經沒有太大的差別,品牌仍舊強勢,主要就是網絡效應上就與之前不太相同。
在網絡效應上,最經典範例是 Facebook 和 Paypal ,Facebook 上有越多人,就越有吸引力。越多人使用 Paypal ,金融支付就更方便。而後的範例就是叫車和外送,當用戶和店家越多,用戶會有更多的選擇,店家也會有更多用戶。近期的話就 Clubhouse ,用戶激增下,大咖可以得到舞台,越多大咖上線,也帶動更多粉絲進入。
單純的網絡效應並不能確保公司壟斷,因為當你成功了,所有人都會開始複製你的商業模式,看 Clubhouse 的模式,Twitter、Facebook 與一些中國企業,大概一個月就複製出來了,屆時還是看品牌力如何發展。過去新商業模式的興起,帶動了許多新的創業公司(Uber、Airbnb),但現在的市場不會讓你的商業模式有發展的機會(因為這些大咖就是當初創業來的),所以新創面臨的競爭將會比上述例子更快達到。可能你所開創的全新市場達到 100 萬人,Facebook 和 Google 就進來搶市場了,而大多新創的壁壘是擋不住金錢攻擊的,所以也就 GG 惹。
最近在看加密貨幣的創新應用,也是在想這些應用在於營運面、財務面和市場面上,不可被複製的內容有哪些。結論有很多,但簡單來說就是有名人和資金支持的,還是比較可以嘗試的。再去中心化的市場中,最後投資依然選擇高資本的公司,自己都覺得挺驚訝,也難怪最近許多幣圈名人出走,因為不想走回資本主義的路啊。